医院妇瘤科招募临床研究患

亲爱的朋友:

您好!

医院妇瘤科现有7个临床试验项目公开招募患者,详情如下:

1

一项评估BGB-在中国晚期实体肿瘤患者的安全性、药代动力学和抗肿瘤活性的I期、开放、多中心的剂量递增及剂量扩展研究

入选标准

1

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自愿同意参与研究

2

签署知情同意书之日受试者年龄在18-75岁之间(包括18岁和75岁)

3

受试者患有晚期或转移性肿瘤,在至少一线化疗后发生疾病进展,且符合本研究相应部分的下列入/排标准:

1)剂量递增阶段:

a)受试者必须患有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或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或高级别上皮性、非黏液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且无有效的标准治疗。

b)不要求受试者携带BRCA1/2突变,但BRCA1/2突变的受试者优先入组。

c)受试者必须同意使用血标本进行回顾性种系BRCA检测。

d)强烈建议收集存档的肿瘤组织标本。

2)剂量扩展阶段:

a)患有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或转移性卵巢癌、输卵管癌、原发性腹膜癌或乳腺癌患者,且在接受至少一种既往化疗方案治疗晚期或转移性疾病后发生进展的受试者可入选至下列两个扩展组中的一组:

第1组:携带种系BRCA1/2突变或体系BRCA1/2突变的高级别上皮性非黏液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受试者;

第2组:携带种系BRCA1/2突变或体系BRCA1/2突变的三阴性乳腺癌受试者

b)受试者必须同意使用血标本进行种系BRCA检测,以进行预筛或确认。

c)对于携带体系BRCA1/2突变的受试者,存档的肿瘤组织标本或者新鲜活检标本是必须要收集的;对于其他受试者,强烈建议收集存档的肿瘤组织标本。

4

受试者必须至少有一个根据RECIST1.1版标准定义的可测量的病灶

5

ECOG体力状态评分≤1

6

预期生存时间≥12周

7

受试者必须满足下列实验室检查标准以确保足够的器官功能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mL

●血小板≥,/mL

●血红蛋白≥9g/dL或≥5.6mmol/L

●血清肌酐≤1.5×正常值上限(ULN)

●血清总胆红素≤1.5×ULN(若进行了分离,则未结合胆红素为总胆红素的≤90%)。

●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谷草转氨酶[SGOT])及丙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谷丙转氨酶[SGPT])≤2.5×ULN或发生肝脏转移的受试者≤5×ULN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2.5×ULN,如果正接受抗凝治疗),或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8

下列女性受试者有资格入组和参与研究

a)无生育能力(即,生理上不能怀孕),包括下列任何女性:

●已切除子宫

●已切除双侧卵巢(卵巢切除术)

●已结扎双侧输卵管

●绝经后期(总闭经时间≥1年)。

b)有生育能力,但是在筛选(试验用药品首次给药前7天内)时血清妊娠检查结果为阴性,未哺乳,并在进入研究前和整个研究过程中使用充分的避孕措施,直至试验用药品末次给药后90天。按照产品说明书和医师建议使用的充分避孕措施定义如下:

●女性受试者的男性伴侣已在其入组研究前接受了输精管切除绝育手术,且该受试者仅有一个性伴侣。

●已证实年避孕失败率不到1%的任何宫内节育器。

●双屏障避孕法是指避孕套与杀精凝胶剂、杀精泡沫剂、杀精栓剂或杀精药膜联用;或子宫帽与杀精剂联用;或男用避孕套和避孕药膜联用

9

若男性受试者已切除输精管,或同意在研究治疗阶段以及研究药物末次给药至少天内使用避孕措施,则男性受试者有资格入组及参与研究

排除标准

1

接受过化疗、生物疗法、免疫疗法或任何研究疗法的受试者必须在BGB-给药前至少4周或至少5个半衰期(以时间较短者为准,但不短于3周)前完成其它肿瘤治疗,所有不良事件已消退至基线水平或稳定。否则不予入组

2

在筛选访视前4周内因任何原因进行了大手术/手术治疗的受试者。受试者在进入本研究之前必须从先前治疗中恢复,且临床状况稳定

3

在筛选访视前4周内因任何原因进行了放射治疗治疗的受试者。受试者在进入本研究之前必须从先前治疗中恢复,且临床状况稳定

4

有未接受过治疗的软脑膜转移或脑转移的受试者

注:既往接受过治疗的脑转移受试者如果在入组前4周内无症状,或放射学/临床稳定且不需要类固醇药物治疗,则符合条件

5

曾接受过以PARP为靶点的药物治疗

6

如果不通过咀嚼、掰断、碾碎、打开或改变药品剂型就无法吞咽口服药物(胶囊及片剂)的受试者。受试者不应患有可能妨碍口服药物BGB-吸收的胃肠道疾病

7

入选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心绞痛,中风,或短暂性缺血性发作等疾病史,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分级为2级以上(含2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LVEF50%

8

患有以下心脏疾病患者

1)筛选期ECGQTcFmsec

2)右束支传导阻滞+左前半支传导阻滞或完全性左束支阻滞

3)先天性长QT综合征或具有不可预料的心源性猝死家族史的患者

4)患有室性快速性心律失常或具有室性快速性心律失常病史的患者

5)具有明显临床意义的心动过缓(50次/分)

6)使用心脏起搏器的患者

7)其它具有明显临床意义的心脏病患者

研究助理:李芳

联系

2

氟唑帕利治疗BRCA1/2突变的复发性卵巢癌的Ib期研究

入选标准

1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配合随访

2

年龄≥18岁(以签署知情同意当日计算)

3

经病理学确诊的高级别浆液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Ⅱ级的卵巢子宫内膜样癌:

—混合型肿瘤:高级别浆液型或子宫内膜样成分须50%。

4

至少有一个符合RECIST1.1标准的可测量病灶

5

经中心实验室检测确认为胚系BRCA1/2致病性及疑似致病性突变:

—已确诊的仅有体细胞BRCA1/2致病性突变者,经中心实验室确证后亦可纳入

6

既往经过2~4次含铂方案治疗,且最后一次化疗为含铂方案化疗:

1)末次含铂方案治疗期间疗效为非PD,自用药结束(完成≥4个治疗周期)至复发/进展时间≥6个月;

2)末次含铂方案治疗期间,因毒性不耐受(4级血液学毒性或3级的非血液学毒性)或发生过敏反应者(经研究者评估认为不适用于继续含铂方案治疗)。

—允许前期铂双药化疗完成4~6个周期治疗后,采取维持方案治疗;

允许前期经过内分泌治疗、抗血管新生治疗(如贝伐单抗、帕唑帕尼、阿帕替尼、舒尼替尼等)等非化疗药物的单药及联合方案的治疗

7

ECOG评分:0~1

8

预期生存期≥12周

9

重要器官的功能符合下列要求(不包括在筛选期间使用任何血液成分及细胞生长因子):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L;

血小板≥90×/L;

血红蛋白≥9g/dL;

血清白蛋白≥3g/dL;

胆红素≤1.5倍ULN;

ALT和AST≤3倍ULN;

血清肌酐≤1.5倍ULN或肌酐清除率≥60mL/min

10

有潜在生育可能的患者,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1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并须在研究入组前的72h内血清或尿HCG检查必须为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排除标准

1

既往(5年内)或同时患有其它未治愈的恶性肿瘤,对于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宫颈原位癌及完成根治术后无复发3年的乳腺癌除外

2

受试者既往使用过PARP抑制剂

3

受试者有未经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

—既往接受过系统性、根治性脑或脑膜转移治疗(放疗或手术),如影像学证实稳定已维持至少1个月,且已停止全身性激素治疗(剂量10mg/天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大于2周、无临床证状的患者可以纳入

4

存在胃肠功能异常,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药物吸收者

5

近期(3个月以内)发生过肠梗阻者

6

有临床症状的腹水、胸腔积液,需要穿刺、引流者或在首次试验用药前2个月内接受过腹水、胸腔积液引流者

7

有未能良好控制的心脏临床症状或疾病,如:(1)NYHA2级以上心力衰竭(2)不稳定型心绞痛(3)1年内发生过心肌梗死(4)有临床意义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需要治疗或干预(5)QTcms者

8

凝血功能异常(INR>1.5或凝血酶原时间(PT)>ULN+4秒),具有出血倾向或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

9

随机前3个月内出现过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具有明确的出血倾向,如消化道出血、出血性胃溃疡

10

受试者有活动性感染或在筛选期间、首次给药前发生原因不明发热38.5度

11

受试者先天或后天免疫功能缺陷(如HIV感染者),或活动性肝炎(乙肝参考:HBsAg阳性、HBVDNA≥2IU/ml或拷贝数≥/ml;丙肝参考:HCV抗体阳性、HCV病毒拷贝数正常值上限)

12

先前接受放疗、化疗、激素治疗、手术或分子靶向治疗,在治疗完成后(末次用药),研究用药前不足4周者(或口服类靶向药为不足5个药物半衰期者);先前治疗引起的不良事件(脱发除外)未恢复至≤1度者(CTCAE4.03)

13

首次用药前4周内使用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研究药物者

14

受试者在研究期间可能会接受其他全身抗肿瘤治疗

15

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其他可能导致本研究被迫中途终止的因素,如,其他的严重疾病(含精神疾病)需要合并治疗,有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伴有家庭或社会等因素,会影响到受试者的安全,或资料及样品的收集

研究助理:肖荷燕

联系

3

一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多中心临床III期试验,评价ZL-(niraparib)用于铂敏感复发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统称卵巢癌)患者维持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入选标准

1

在进行任何研究有关的程序之前,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

受试者同意检测其gBRCA突变状态(该检测必须在随机化分组前完成)

3

年龄在18岁或以上女性

4

组织学确诊的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

5

高级别(即Grade3级)浆液性、或以高级别浆液性为主的卵巢癌(携带胚系BRCA突变的卵巢癌患者无组织学限制)

6

1.既往接受过两线含铂化疗,并分别满足如下要求:

A.针对一线含铂化疗,患者需要满足如下要求:

化疗结束时,患者对该线化疗的治疗效果为CR或PR

患者在该疗程化疗结束后出现卵巢癌复发时必须是铂敏感复发性卵巢癌,即患者在该疗程化疗结束后6个月之后才出现疾病进展(病历记录为6-12个月或≥12个月)

B.针对上述铂敏感复发性卵巢癌接受的二线化疗,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至少4个周期的含铂(必须为卡铂或顺铂)方案

.患者对该线化疗的治疗效果为CR(即该线化疗结束后的影像学评估为无RECIST1.1可测量病灶或不可测量病灶,且CA-正常)或PR(以化疗前基线目标病灶直径总和为参照,所有目标病灶直径总和在化疗结束后的影像学评估中至少减少30%

.化疗结束后CA-在正常范围内或CA-在该化疗疗程内下降90%并且至少持续7天以上(即入组前CA的升高相对于化疗结束后CA-不能超过15%)

.化疗结束后患者无2cm的可测量病灶(对于可测量病灶2cm的患者的合格性,需要与申办方具体讨论并提供对该线化疗疗效为PR的证据)

C.患者在二线含铂化疗结束后8周内需要完成随机化分组

7

患者ECOG身体状态评分为0或1

8

良好的器官功能,包括:

中性粒细胞计数≥1/μL

血小板≥,/μL

血红蛋白≥10g/dL

血清肌酐≤1.5倍正常值上限,或肌酐清除率≥60mL/min(按照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总胆红素≤1.5倍正常值上限或直接胆红素≤1.0倍正常值上限

AST及ALT≤2.5倍正常值上限,肝转移存在时必须≤5倍正常值上限

9

入组时妊娠检查结果为阴性,且承诺从研究开始到研究结束期间以及后一次给予研究用药后3个月内采取充分有效的避孕措施或禁欲的育龄期女性可入组本研究。或者入组本研究的妇女为无潜在生育能力的妇女,定义为:接受外科结育手术(子宫切除术、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双侧输卵管切除术)的妇女,或者≥60周岁的女性,或者≥40且60周岁、停经12个月以上,且促卵泡激素检查结果处于研究机构绝经后参考范围

10

有能力依从方案

11

任何既往的化疗的毒副反应已恢复至≤CTCAE1级或基线水平,除外≤CTCAE2级的症状稳定的感觉神经病变或脱发

排除标准

1

已知对ZL-(niraparib)或与ZL-(niraparib)具有相似化学结构药物的活性或非活性成分过敏者

2

既往接受过PARP抑制剂治疗者

3

入组前后一个化疗方案的后两个化疗周期内进行过腹水引流者

4

有症状的、未能够控制的脑转移或软脑膜转移.无需影像学扫描来确认无脑转移;有脊髓压迫的患者如果接受过针对性治疗且具有疾病临床稳定至少28天的证据仍可考虑入组(经过控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必须是在进入研究前至少1个月接受过诸如放疗或化疗等治疗;患者不可以出现与中枢神经系统病灶有关的新症状或提示疾病进展的症状,并且患者或者服用稳定剂量的激素、或者不需要服用激素)

5

研究开始前3周接受过重大手术,或手术后尚未恢复的任何手术效应

6

入组前1周接受过20%骨髓的姑息性放疗

7

入组前2年内患有除卵巢癌以外的其它侵袭性癌症(除外完全治疗的基底或鳞状细胞皮肤癌)

8

患者有既往或当前诊断的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或急性髓性白血病(AML)

9

患有严重的或者未能控制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难以控制的恶心和呕吐、无法吞咽研究药物、任何可能干扰影响药物吸收代谢的胃肠道疾病

.活动性病毒感染如人类免疫缺陷病毒、乙型肝炎、丙型肝炎等

.未能控制的室性心率失常、近3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塞

.未能控制的癫痫大发作、不稳定性脊髓压迫、上腔静脉综合征或其他影响患者签署知情同意的精神疾患

.免疫缺陷(除外脾切除)、或其它研究者认为有可能使患者暴露于高风险毒性的疾病

10

任何可能干扰研究结果、影响患者全程参与研究的既往或当前的疾病、治疗、或实验室异常,或研究者认为患者不适合参与本研究;患者在研究药物开始治疗前的四周内不可以接受血小板或红细胞输注

11

怀孕或哺乳、或预期在研究治疗期间计划怀孕的患者

12

校正QT间期(QTc)msec;如果患者存在QTc间期延长,但研究者评估延长的原因为心脏起搏器(且无心脏其他异常),需要与申办方研究医师讨论后决定患者是否适合入组研究

研究助理:罗丽云

联系

4

一项评估BGB-用于铂敏感的复发性卵巢癌患者维持治疗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多中心III期研究

入选标准

1

签署了知情同意书(ICF)

2

年龄≥18岁的女性

3

患有组织学确诊的高级别浆液性或子宫内膜样卵巢癌(包括原发性腹膜癌和输卵管癌)

4

患者必须既往曾接受≥2线含铂类药物的治疗方案(如卡铂或顺铂):

a.对于在研究入组之前的倒数第二线含铂类药物的治疗方案:

?对铂类药物敏感,定义为在最后一次铂类药物给药后超过6个月发生疾病进展。

b.对于在研究入组之前的最后一线含铂类药物的化疗:

?患者必须完成≥4个周期含铂类药物的治疗方案

?最后一线含铂类药物的治疗方案不含贝伐珠单抗

备注:确定入选资格的两线含铂类药物的治疗方案无需是连续的。例如,如果患者在倒数第二线和最后一线含铂类药物的化疗期间接受了拓扑替康,只要符合上述标准,也可以入选

5

研究者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版本1.1(附录2)认为患者对最后一线以铂类药物为基础的化疗方案获得完全缓解(CR)或部分缓解(PR)。对于癌抗原-(CA-)水平(附录10),应在正常范围上限(ULN)内。或者,如果检测值超过正常范围上限(ULN),则应该保持稳定至少1周(稳定的定义是第二次检测值比第一次检测值高15%)

6

如果在减瘤手术之前和之后同时使用了新辅助治疗和辅助治疗,这视为同一线的治疗方案

7

可以在最后一次铂类药物给药后8周内完成随机入组

8

患者必须同意提供血样用于种系乳腺癌易感基因(BRCA)检测

9

同意提供存档的肿瘤组织(如果有)

10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的体能状态评分小于等于1

11

可以吞服整粒胶囊

12

可以遵循研究要求并独立完成研究问卷表

13

血液学和终末器官功能充分,定义是达到以下实验室结果(在随机之前≤14天的检查结果):

a.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x/L

b.血小板计数≥x/L

c.血红蛋白≥9g/dL(在使用生长因子或输血后≥14天)

d.根据慢性肾脏病流行病合作组(CKD-EPI)公式(CKD-EPI公式,附录11)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30mL/min/1.73m2

e.血清总胆红素≤1.5xULN

f.谷草转氨酶(AST)和谷丙转氨酶(ALT)均≤3xULN

排除标准

1

在随机之前,根据CA-标准出现疾病进展(PD)

2

仍存在既往治疗引起的≥2级的急性不良事件

?除非是认为不可能是风险因素的AE(如脱发、神经疾病和特定的实验室异常)

3

既往曾接受PARP抑制剂治疗

4

在随机之前≤14天(或≤5个半衰期,如果适用,以较短者为准)曾接受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免疫治疗、研究药物、中成药或中草药

?双膦酸盐和地诺单抗如果在随机前28天内以稳定剂量使用,则允许继续使用

5

在随机之前≤14天曾进行外科大手术、开放性活检或重度创伤性损伤,或预期在研究过程中需要进行外科大手术

?安置血管通路装置不被认为是大手术

6

有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诊断

7

其他恶性肿瘤诊断

?以下除外:已手术切除的非黑素瘤皮肤癌,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充分治疗的低级别膀胱癌,已手术根治的导管原位癌,或2年前诊断的恶性肿瘤但在随机之前≤2年没有进行治疗且目前没有疾病证据。

8

软脑膜疾病

9

未治疗的脑转移

?无需进行扫描来确认没有脑转移

?经治疗的脑转移患者需停用皮质类固醇≥2周,且无脑转移进展的症状或体征

10

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活动性病毒性肝炎或活动性结核病

11

达到以下任何心血管疾病标准:

a.在随机之前≤28天内出现心源性胸痛,定义为限制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的中度疼痛

b.随机之前≤28天内曾出现症状性肺栓塞

c.随机之前≤6个月内曾发生急性心肌梗塞

d.在随机之前≤6个月内有达到纽约心脏病协会III或IV级(附录5)的任何心力衰竭史

e.在随机之前≤6个月内曾发生≥2级的室性心律失常

f.在随机之前≤6个月内有任何脑血管意外史

12

曾进行全胃切除术,有慢性腹泻、活动性炎性胃肠道疾病或任何其它引起吸收不良综合征的疾病

?接受质子泵抑制剂治疗的胃食管反流病患者允许入选

13

在随机之前≤6个月曾发生活动性出血疾病,包括胃肠道出血,证据是咯血、大量咳血或黑便

14

在随机之前曾使用≤10天(或≤5个半衰期,以较短者为准)或预期需要使用已知是强效或中效CYP3A抑制剂或强效CYP3A诱导剂的食物或药物

15

处于妊娠或哺乳期

16

存在使患者可能在卵巢癌导致的死亡之前死亡的重大间发疾病

17

已知有对BGB-胶囊辅料的不耐受史

研究助理:龚艳

联系

5

一项开放、单臂、多中心研究,在铂类为基础的化疗后达到完全或部分缓解的铂敏感复发性卵巢癌患者中,评估Lynparza(奥拉帕利)片剂作为单药维持治疗的临床疗效和安全性(L-MOCA)

入选标准

1

受试者必须在进行任何研究特定程序前提供知情同意

2

年龄大于或等于18岁

3

铂敏感复发性高级别(浆液性或子宫内膜样)上皮卵巢癌(包括原发性腹膜和/或输卵管癌)患者—铂类敏感疾病指完成最后一剂铂化疗后≥6个月出现疾病进展

4

入组前患者应已至少接受2线铂类为基础的治疗方案:

—对于入组研究前的最后一个化疗疗程,研究者认为完成该化疗疗程后患者必须处于缓解状态(依据RECIST1.1标准,影像学上部分或完全缓解)且CA-无升高迹象

5

可以获得用于胚系BRCA检测的血样10mL以及用于sBRCA和HRRm检测的肿瘤样本:存档的石蜡包埋肿瘤组织块(首选),如果无法获得组织块,则需要15片5μm符合检测要求的未染色切片

6

患者在研究治疗给药前28天内的器官和骨髓功能必须正常,数据如下:

—在过去的28天内血红蛋白≥10.0g/dL且未曾输血

—中性粒细胞计数绝对值(ANC)≥1.5x/L

—血小板计数≥x/L

—总胆红素≤1.5x机构正常值上限(ULN)

—天门冬氨酸转氨酶(AST)(血清谷草转氨酶(SGOT))/谷丙转氨酶(ALT)(血清谷丙转氨酶(SGPT))≤2.5x正常值上限,若存在肝转移,则需≤5xULN。

—利用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患者肌酐清除率,估计值必须≥51mL/分钟:

肌酐清除率估计值=(-年龄[岁])x体重(kg)(xF)a

[72×血清肌酐(mg/dL)]

a其中女性F=0.85,男性F=1

7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1

8

患者的预期寿命必须≥16周

9

绝经后女性或未处于生育状态的育龄期女性:研究治疗开始28天内,尿液或血清妊娠试验结果呈阴性,第1天治疗前再次确认。

绝经后定义为:

—外源性激素治疗中断后闭经一年或以上

—对于年龄不满50岁的妇女,促黄体生成素(LH)和卵泡刺激素(FSH)水平在绝经后范围

—放疗诱发的卵巢切除术,末次月经在>1年前

—化疗诱发的绝经,末次月经在>1年前

—绝育手术(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子宫切除术)

10

在研究期间患者愿意且能够遵循研究方案,包括接受治疗和计划的访视和检查

排除标准

1

参与研究的规划和/或实施(适用于阿斯利康工作人员和/或研究中心工作人员)

2

曾经入选此项研究

3

最近的化疗疗程内曾参加另一项涉及试验用药品的临床研究

4

既往接受过任何PARP抑制剂(包括奥拉帕利)治疗

5

过去5年内患其他恶性肿瘤,除了:适当治疗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已治愈的宫颈原位癌、导管原位癌(DCIS)、1期、1级子宫内膜癌、或其它实性肿瘤包括淋巴瘤(无骨髓浸润)已治愈且无疾病征象≥5年。有局部三阴性乳腺癌病史的患者可能有资格入选,条件是他们在登记前已完成辅助化疗超过三年,且患者无复发或转移疾病

6

24小时内2次或2次以上静息心电图QTc>毫秒或有长QT综合征家族史

7

研究治疗前3周内患者接受任何系统性化疗或放射疗法(姑息治疗除外)

8

合并使用已知的强效CYP3A抑制剂(如伊曲康唑、泰利霉素、克拉霉素、利用利托那韦或Cobicistat增强的蛋白酶抑制剂、茚地那韦、沙奎那韦、奈非那韦、Boceprevir、Telaprevir)或中效CYP3A抑制剂(如环丙沙星、红霉素、地尔硫卓、氟康唑、维拉帕米)。开始服用奥拉帕利前洗脱期要求为2周

9

合并使用已知的强效(如苯巴比妥、Enzalutamide、苯妥英、利福平、利福布汀、利福喷丁、卡马西平、奈韦拉平和圣约翰草)或中效CYP3A诱导剂(如波生坦、依非韦伦、莫达非尼)。开始服用奥拉帕利前,Enzalutamide或者苯巴比妥的洗脱期要求为5周,其他药物为3周

10

此前癌症治疗造成持久性毒性(>2级,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CTCAE)),脱发除外

11

患有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急性髓系白血病或显示有MDS/AML特征的患者

12

患者患有无法控制的症状性脑转移。无需放射扫描以确定不存在脑转移。患者在研究之前和研究期间可接受固定剂量的皮质类固醇,但要求这些治疗至少在治疗前4周开始。有脊髓压迫的患者除非被认为已为此接受了确定性治疗且有临床上疾病稳定征象28天

13

开始研究治疗前2周内接受大手术,且患者必须已从任何大手术的影响中恢复

14

由于严重的、无法控制的医学疾病,非恶性全身性疾病或活动性、无法控制的感染导致患者具有较大的医学风险。例子包括,但不限于,未控制的室性心律失常,近期(3个月内)心肌梗死,未控制的癫痫大发作,不稳定的脊髓压迫,上腔静脉综合征,高分辨计算机断层扫描(HRCT)显示双侧广泛性间质性肺疾病或所有无法获取知情同意的精神疾病

15

无法吞咽药物的患者和有可能影响研究药品吸收的胃肠道疾病的患者

16

哺乳期女性

17

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例如,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血清学阳性的患者

18

已知患者对奥拉帕利或其辅料有超敏反应

19

已知有活动性肝炎的患者(也就是乙型或丙型肝炎),有通过血液或其它体液传播疾病的风险

20

既往有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双脐带血移植(dUCBT)

21

在入组研究前天接受过全血输血(浓缩红细胞和血小板输注是可接受的,时间参照入选标准6)

研究助理:欧春云

联系

6

评价KN单药治疗dMMR/MSI-H晚期结直肠癌及其他晚期实体瘤患者的临床疗效和安全性的多中心II期临床研究

入选标准

1

年龄≥18岁

2

组织学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结直肠腺癌或其他恶性实体瘤患者;标准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或者无法接受或拒绝标准治疗(其中,结直肠癌患者需既往至少接受过二线治疗,且接受的治疗方案中必须包括氟尿嘧啶类、奥沙利铂、伊立替康,以及贝伐珠单抗和西妥昔单抗其中至少一种;其他实体瘤患者需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线治疗)

注:允许辅助/新辅助治疗。如果辅助/新辅助治疗期间或者完成后6个月内出现复发,则认为辅助/新辅助治疗是针对晚期疾病的一线治疗

3

队列1晚期结直肠癌:组织标本经PCR法检测为MSI-H患者;

队列2其他晚期实体瘤(包括但不限于胃癌、胰腺癌、胆管癌、子宫内膜癌等):组织标本经IHC法确认为dMMR患者

4

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RECIST1.1标准,见附录2)

5

ECOG评分0或1分

6

预期生存≥12周

7

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1周内没有给予造血生长因子、输血或血小板治疗):

(1)血常规:白细胞≥3.0×/L,中性粒细胞≥1.5×/L,血小板≥×/L,血红蛋白≥9.0g/dL;

(2)肝功能:总胆红素≤1.5×ULN;无肝转移时ALT/AST≤2.5×ULN;肝转移时ALT/AST≤5×ULN;

(3)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ULN,且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对于正在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研究者判断INR和APTT均在安全有效的治疗范围内);

(4)肾功能:血清肌酐≤1.5×ULN;

(5)充分的心功能,2维心脏超声检测的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8

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

在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28天内参加其它研究药物或研究性器械的临床试验;或2周内接受过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化疗、放疗(允许研究药物治疗前至少1周完成了姑息性放疗)或靶向治疗

2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到0或者1级水平(脱发,化疗引起的外周神经毒性≤2级可入选)

3

既往接受过免疫检查点药物治疗

4

在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4周内实施过外科大手术(活检术除外)或者手术切口没有完全愈合

5

在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2周内,有需要引流或使用利尿剂处理的腹水,或有需要引流和/或伴有呼吸急促症状的胸水或心包积液

6

有症状的脑转移或脊髓压迫;对于既往接受过治疗的脑转移患者,如果在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4周内临床病情均稳定而且影像学证据没有显示疾病进展,并且在首次给药前2周内不需要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可以考虑入组

7

过去5年内患有其它恶性肿瘤,根治术后的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癌,或宫颈、乳腺等原位癌除外

8

活动性、已知或可疑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允许在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2年内不需要系统治疗的白癜风患者入组;仅需要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的甲状腺功能减退和仅需要胰岛素替代治疗的I型糖尿病,以及垂体炎、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只需要生理性激素替代治疗的患者可以入组;不需要系统性治疗的银屑病患者可以入组)

9

存在HIV病史,或在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14天内有需要系统治疗的活动性细菌或真菌感染

10

既往间质性肺病史,药物性间质性肺病,放射性肺炎,有症状的间质性肺病或在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4周内胸部CT扫描发现任何活动性肺炎证据

11

筛选期HBVDNA≥拷贝数/ml;

注:对于入选的Anti-HBc(+)/HBsAg(+)/HBVDNA<拷贝数/ml或Anti-HBc(+)/HBsAg(-)/HBVDNA<拷贝数/ml的受试者,试验期间必须同时接受抗病毒治疗,可采用原用的药物或恩替卡韦;对于入组的HCVRNA阳性的受试者,由研究者决定是否同时接受抗病毒治疗

12

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入组前6个月内发生过急性心肌梗死、严重/不稳定心绞痛、脑血管意外或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分级2级,见附录4);除了β受体阻滞剂或地高辛,需要其他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的心律失常;心电图重复检测QTcF间期>毫秒(ms)(见附录5);经降压药物治疗未能获得良好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mmHg,舒张压mmHg)

13

存在甲状腺功能异常,并且使用药物不能把甲状腺功能维持在正常范围

14

有临床意义的血清电解质水平异常

15

在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2周内使用过免疫抑制药物,不包括局部糖皮质激素或系统性糖皮质激素不超过10mg/天泼尼松或等效剂量的其他糖皮质激素

16

在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4周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活疫苗

17

对嵌合或者人源化抗体或者融合蛋白有严重过敏反应病史,或已知对由中国仓鼠卵巢细胞生产的生物制品或KN任何组分过敏

18

妊娠或哺育期女性

19

有生育能力但不愿意接受有效的避孕措施

20

任何其它疾病,代谢紊乱或实验室检查异常,研究者有理由怀疑患者不适合接受研究药物治疗,或将影响研究结果的解读,或使患者处于高风险

研究助理:杨慧敏

联系

7

一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III期临床试验,评价ZL-(niraparib)用于对一线含铂化疗有效的晚期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统称卵巢癌)患者维持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入选标准

1

在进行任何研究有关的程序之前,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

受试者同意采集血样检测其gBRCA突变(gBRCA突变状态必须在随机化分组前已知)

3

年龄在18岁或以上女性

4

组织学确诊的高级别浆液性/子宫内膜样或高级别浆液性/子宫内膜样为主的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携带胚系BRCA突变的患者无组织学限制)

注:接受过新辅助化疗的患者如果化疗后的肿瘤无法进行病理学评级也可入组

5

FIGO分期为III期或IV期

6

既往手术标准(符合其中之一):

·无法手术的III期或IV期患者

·IV期患者,术后不论残留病灶状况

·III期患者,接受过初始瘤体减灭术,术后残留病灶状态为R1(显微镜下残留病灶)或R2(肉眼可见残留病灶)

·III期或IV期患者,接受过间歇性瘤体减灭术(使用过新辅助治疗的患者),无论术后残留病灶状况

7

既往化疗标准:

·允许接受过腹腔内化疗的患者入组

·患者一线化疗至少完成6个周期但不超过9个周期的含铂化疗(首选卡铂,但顺铂亦可接受)

·接受间歇性瘤体减灭术的患者术前及术后分别应接受过至少2个周期的含铂化疗,术前及术后至少接受总数为6个周期、但亦不超过9个周期的化疗(首选卡铂,但顺铂亦可接受)

·患者在一线含铂化疗后经研究者评估获得肿瘤完全缓解(CR)或部分缓解(PR),该疗效评估需要在至少3个化疗周期结束后进行

·化疗结束后CA-水平须在正常范围内或在一线化疗疗程内下降90%并且至少持续7天以上(入组前CA-的升高相对于化疗结束后CA-水平不能超过15%)

·患者须在距化疗最后一个周期第一天12周内完成随机化分组

8

患者须能够提交经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的肿瘤组织样本

9

患者ECOG身体状态评分为0或1

10

良好的器官功能,包括:

·中性粒细胞计数≥1.5×/L

·血小板≥×/L

·血红蛋白≥g/L

·血清肌酐≤1.5倍正常值上限,或肌酐清除率≥60mL/min(按照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总胆红素≤1.5倍正常值上限或直接胆红素≤1.0倍正常值上限

·AST及ALT≤2.5倍正常值上限,肝转移存在时必须≤5倍正常值上限

11

入组时妊娠检查结果为阴性,且承诺从研究开始到研究结束期间以及最后一次给予研究用药后3个月内采取充分有效的避孕措施或禁欲的育龄期女性可入组本研究。或者入组本研究的妇女为无潜在生育能力的妇女,定义为:

·接受外科结育手术(子宫切除术、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双侧输卵管切除术)的妇女,或者

·≥60周岁的女性,或者

·≥40且60周岁、停经12个月以上,且促卵泡激素检查结果处于研究机构绝经后参考范围

12

患者必须能够口服药物,并且有能力依从方案

13

任何既往的化疗的毒副反应已恢复至≤CTCAE1级或基线水平,除外≤CTCAE2级的症状稳定的感觉神经病变或脱发

排除标准

1

患者诊断为粘液性、透明细胞亚型的上皮性卵巢癌、癌肉瘤或未分化卵巢癌

2

进行了初始瘤体减灭术的III期患者,术后状态为R0完全切除(即无残留病灶)

3

患者接受过>2次瘤体减灭术

4

患者一线含铂化疗后计划或已经使用贝伐珠单抗作为维持治疗。如果患者在一线含铂化疗中接受了贝伐珠单抗,但没有接受贝伐珠单抗作为维持治疗,并且其最后一剂贝伐珠单抗是在签署主知情同意书前≥28天使用过的患者亦可考虑入组

5

已知对ZL-(niraparib)或与ZL-(niraparib)具有相似化学结构药物的活性或非活性成分过敏者

6

既往接受过PARP抑制剂(包括niraparib)治疗

7

患者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或研究药物5个清除半衰期内)接受过其他研究药物治疗

8

患者因既往化疗所致的≥3级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并持续4周以上

9

患者有输血依赖性贫血或血小板减少等情况,包括:

·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输血(血小板或红细胞)

·首次给药前2周内,患者接受过集落刺激因子治疗(例如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或重组促红细胞生成素)

10

入组前4周内进行过腹水引流的患者

11

未经过治疗的或症状未能够控制(如新发或恶化的症状或体征、或激素的需要剂量还不稳定)的脑转移或软脑膜转移。注:无需影像学扫描来确认无脑转移;有脊髓压迫的患者如果接受过针对性治疗且具有疾病临床稳定至少28天的证据仍可考虑入组

12

研究开始前3周接受过重大手术,或手术后尚未恢复的任何手术效应

13

入组前3周内接受过20%骨髓的姑息性放疗

14

入组前5年内患有除卵巢癌以外的其它侵袭性癌症(除外治疗过的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癌和原位导管癌)

15

患者有既往或当前诊断的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或急性髓性白血病(AML)

研究助理:肖荷燕

联系

温心提示

以上信息来自医院妇瘤科,患者有可能不同程度获益,如有意愿请前往临床科室门诊了解详情。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ihiqi.com/zlbdf/10931.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医院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